《四眼田鸡小玛诺林》之《糗事一箩筐》(一)
这是小玛诺林的新故事。什么?你不知道小玛诺林是谁?那好吧,咱们先看看他的自我介绍好了。
我又回来了。我是小玛诺林,也就是“四眼田鸡小玛诺林系列”故事书中的主人公。有很多人认为,在看过那些书之后,就对我的生平了如指掌。地球上,好多人都以为自己很聪明。
我外公尼古拉说过,光是我个人的生平事迹,就可以填满一部百科全书,但因为他是我外公,所以并没有说出来。如果他真的说出来,那也是事实。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八年岁月里,我经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,即便再花92年时间,也讲不完。之所以说92年,是因为如果可以选择,我想活到100岁。如果在满100岁之前提早离开这个世界,那就太不划算了。 我这样对外公说:“外公,活到87岁还不够好,活到100岁才够帅。”
我无法理解,为什么那些大人物总是到老之后,才开始写回忆录,而且只有短短的357页。虽然我才8岁,但一本357页的书,根本挤不下我所有的故事。所以,我写了一本又一本,让你了解我的生平事迹,譬如小玛诺林买了一件针织衫、小呆瓜有名字了、小玛诺林的笑话集、小玛诺林纽约游记等等。
噢,对了,最后这个听起来有点儿科幻的味道。其实,我一辈子都不会去纽约,因为这是我们家族的禁忌。“不会去纽约”,这件事听起来相当古老,就像元旦夜当晚要吃下12颗葡萄 ,或者去马德里的卡拉邦切跳康加舞 一样,是一种古老的习俗。 到目前为止,据我所知,我的祖先还没有谁去过纽约,我也不认为我会开先例。因为在这个地球上生活的八年岁月里,还没有任何一件事,是我第一个做到的。不信,你可以向我们的亚松森老师求证。学期一结束,她就把我归类为“平凡的小孩”。不过,我也不会告诉你,所谓“平凡的小孩”最后的结局是什么。
不想提前告诉你故事的结局,是因为我不会像大耳朵那样,在你计划看电影的前三天,就告诉你那部电影的结局,让你心烦。这是我这个好朋友有趣的地方(即使他是个叛徒猪)。
这本书包括了我最近几个月的冒险故事。由于每天发生的故事太多了,实在需要费很大的劲儿,才能决定说哪一个。而最糟糕的是,每个人都想在故事里插上一脚。
伊哈说,如果我不把哨子的故事写出来,那就等着某日黄昏,在上吊树公园里给我好看。
脏内裤苏珊娜每天都求我,一定要在其中的一个章节里,完全写她的故事。“……而不是像在另一本书里,只讲内裤的事情。”她说。
露易莎不让我说出小猪猪的秘密,但事实上,她自己却觉得很好笑,所以就建议我帮她和贝纳博取个假名后,再写这个故事。但最后,我忘了这件事,不小心用了他们的真名。
我妈说:“我们将会看到整个小区的人对这本书的反应。”
小呆瓜因为现在还不识字,所以,他只有一个要求:把他画在每一张插图里。那样,他就会拿着书,用奶嘴(沾满口水)指着自己的图像,然后说:“这是我。” 接着,他会一直翻书,直到又看到自己的图像。请注意,当他学会阅读后,一定也会要求成为故事的主角。
阿瑟.罗曼的妈妈打电话对我妈说:“我们家阿瑟和小玛诺林是那么要好的朋友,但是在上一本书里,他居然只有两句台词。” 有一天,大耳朵对我说,他想了很久,认为故事里有他出现的场面才是最精彩的。“我是真心实意地提醒你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竟然用手捂着右胸(可见他对人体解剖学很不在行)。
绊脚石酒吧的老板哀求我,千万不要把去年大半个卡拉邦切发生的过期色拉中毒事件宣扬出去。因此在这本书里,我会先保留这个故事,以便作为把柄,偶尔敲诈他一下。
唯一没有抗议,也没有请求我的人,就是我爸(虽然我知道,他因为在故事书里有重要演出而暗自窃喜)和我外公。
看到那么多人都来烦我,外公对我说:“小玛诺林,回房间去。如果一个个都想出现在故事里,那他们应该自己写才对。”
所以,我听从了外公的建议,回到房间。我才是这些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故事的主讲者。
趁现在还记得,我想要感谢小巴可.麦迪纳,是他帮我修改了错别字。亚松森老师也提议过,说愿意帮我改正错别字,但我不希望她从此就认为我是个厚脸皮的家伙。此外,如果我把原稿给亚松森老师,她肯定会篡改我的故事,就像之前我改写小美人鱼的故事一样。我很肯定,小巴可?麦迪纳不会告诉别人,他总共改了三百二十五个错别字。
现在,你准备好听我讲故事了吗?